全文檢索
兩輪電動車、電動踏板車、電動自行車有什么區別?
時間:2016-06-20 18:18來源:全球環保研究網 作者:www.linkofrp.com 點擊:
次
兩輪電動車、電動踏板車、電動自行車有什么區別?
兩輪電動車輛大致可劃分為兩個類別——電動踏板車及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的外觀與傳統自行車相似,但塑件包覆較少,有較多車架部分外露。電池置于腳踏板或座位的下方。電動自行車一般具有騎行功能,且相對較輕及便于行動。
電動踏板車進一步劃分為兩類——輕便電動踏板車及電動摩托車。輕便電動踏板車外部較電動自行車有更多成型塑件,較少車架外露,電池置于座位下方,使騎行時較電池位置更低的車輛更為舒適。與電動自行車相比,輕便電動踏板車在業內被視為較高端的兩輪電動車。此外,經中國法律顧問確認,根據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及輕便電動踏板車均歸類為“電動自行車”。
電動摩托車的外觀與輕便電動踏板車相近,大部分車身均有塑件包覆。電動摩托車的電機更強大,并有較大的裝載量,制動系統亦較強勁,并有較出色的整體表現。生產電動摩托車需要特定資格及執照。
根據兩輪電動車行業普遍接納的標準,電動踏板車及電動自行車的參數如下所示:
電動自行車按國家標準定義指電動自行車及輕便電動踏板車。于2013年、2014年及2015年,電動自行車及輕便電動踏板車銷售產生的收入分別占銷售兩輪電動車總收入的99.4%、98.6%及99.0%。兩輪電動車的平均產品壽命為三至五年。
附注:
|
相關文章
-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國家標準報批稿解讀:新標準引領我國電動自行車2018-01-24
- 關于《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9620—2013)修改單2020-12-31
- 關于《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3—2015)修改單2020-12-31
- 關于《鋼鐵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8662—2012)修改單2020-12-31
- 關于《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8665—2012)修改單2020-12-31
- 《“十四五”國家地表水監測及評價方案(試行)》答記者問2020-12-31
推薦文章
-
GEP Research:工業廢水處理行業發展研究報告(2021版)[詳細]
熱門點擊
-
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及2035年遠景目標
-
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 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0〕129號)
-
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
-
全球及中國水處理膜市場前景分析報告(2020)
-
全球及中國廚余垃圾處理市場調研報告(2020)
-
環衛車行業發展及對標分析報告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生態影響類)內容、格式及編制技術指南
-
《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納入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
-
GEP Research:工業廢水處理行業發展研究報告(2021版)
-
《綠色技術推廣目錄(2020年)》發改辦環資〔2020〕990號

政策法規
- [調研咨詢] GEP Research:工業廢水處理行業發展研究報告(2021版)
- [產業信息] 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 公布《排污許可管理條例》
- [政策法規] 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國令第736號)全文
- [政策法規] 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關于核減環境違法等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的通知
- [產業信息] 2020年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企業名單
- [政策法規] 赤泥堆場原位生態修復工程技術標準 制修訂計劃(征求意見稿)
|
|
|
|
|
|